GB11147-1989石油沥青取样法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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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147-89石油沥青取样法Asphalt-Sampling method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沥青的取样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沥青在生产、贮存或交货验收地点的取样。2引用标准SY2001固体和半固体石油产品取样法3样品选择为检查沥青质量,装运前在生产厂或贮存地取样:当不能在生产厂或贮存地取样时,在交货地点当时取样。4样品数量4.1液体沥青样品量4.1.1常规检验样品取样为1L(乳化石油沥青取样为4L)。4.1.2从贮罐中取样为4L。4.1.3从桶中取样为1L.4.2固体或半固体样品量取样量为1~1.5kg。5盛样器5.1盛样器种类5.1.1液体沥青(包括乳化石油沥青)或半固体沥青盛样器应为具有密封盖的金属容器(乳化石油沥青亦可用聚乙烯塑料桶)。5.1.2固体沥青盛样器应为带盖桶,也可用塑料袋,此塑料袋须有可靠的外包装。6样品的保护和存放6.1盛样器必须洁净、干燥,盖子必须配合严密。使用过的旧容器必须洗刷干净,并满足上述要求,才可重复使用。6.2注意防止污染样品,装好样品后的盛样器应立即封口。6.3要采取妥善保护措施,防止乳化石油沥青冻结。6.4当须将样品从一个容器移入另一容器时,必须符合本取样法要求。6.5盛样器装完样品,密封好并擦拭干净以后,应在盛样器上(不得在盖上)标出识别标记。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9-03-17批准1990-04-01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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