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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(2022年10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)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代理行为,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,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,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以下简称商标法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)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,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依法办理以下事宜:(一)商标注册申请;(二)商标变更、续展、转让、注销;(三)商标异议;(四)商标撤销、无效宣告;(五)商标复审、商标纠纷的处理;-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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