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《无线电通信设备性能标准》(MSC.80(70)决议)修正案-9cdf015fb1-pdf-1.web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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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会MSC.516(105)决议(2022年4月28日通过)《无线电通信设备性能标准》(MSC.80(70)决议)修正案海上安全委员会,忆及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》关于本委员会职能的第28b)条,还忆及在其第70届会议上通过的《无线电通信设备性能标准》(MSC.80(70)决议),包括《便携式现场(航空)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性能标准的建议案》和《固定式现场(航空)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性能标准的建议案》,考忠到MSC.496(105)决议通过的《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(“公约”)修正案,特别注意到公约第IV7.6条要求,每艘客船都应设有使用航空频率121.5MHz和123.1MHz进行以搜救为目的的双向现场无线电通信的设备,认识到有必要修正MSC.80(70)决议,以确保作为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(GMDSS)组成部分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正常运行,在其第105届会议上审议了航行、通信和搜救分委会在其第8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案,1.通过《便携式现场(航空)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性能标准的建议案》和《固定式现场(航空)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性能标准的建议案》的修正案,其文本分别载于本决议附件1和2:2.建议各国政府确保用于搜救作业的现场(航空)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:.1如果在2024年1月1日或以后安装,符合不低于经本决议修正的MSC.80(70)决议附件中的性能标准:和.2如果在2024年1月1日以前安装,符合不低于MSC.80(70)决议附件中的性能标准。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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